按照“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安排,兹定于12月20日举办实验室环境安全专题讲座,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2月20日,水污染治理与控制实训中心(南湖校区污水处理站院内,第一运动场西北方向)。
二、活动安排
1. 9:00—10:00,实验室环境安全讲座
2. 10:00—10:30,实验室废液处置工作讲解
3. 10:30—11:00,参观学习实验室废液处置系统
三、参加人员
安全工程学院,资源学院,化工学院,环境与测绘学院,材料与物理学院,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低碳能源研究院等使用化学品二级单位的分管实验室安全的领导、实验中心主任、安全员和师生。
四、相关要求
1.所有参加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并签到;
2.每个单位组织不少于3人、不多于5人参加。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