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
为提高我院研究生教学水平与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我院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水平,学院计划自2017年起开展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与要求
1. 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
建设要求:拟建设课程须为我院研究生必修课程或重要选修课程,并适当结合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要求,从学科实际出发进行目标明确、具有特色的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与案例教学工作。申请人近年来讲授该课程,主要参加人员近年来从事或拟从事拟建设课程教学工作。
2. 研究生实践基地与行业导师队伍建设及产学研联合培养实践
建设要求:申请人就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的共建模式,如何实现学校和企业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如何形成产学研密切合作的研究生培养和科技开发创新模式与机制,如何联合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提供创新思路。
3. 研究生全英语授课课程建设与实践
建设要求:申请人与主要成员应该具有较长时间的国外学习与研究背景,能够用英语进行(非语言类)全英语课程教学,申请人与主要成员能够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承担该课程的教学任务,目前承担研究生课程(非语言类)全英语教学的教师优先资助。建设期满后申请建设的课程具有完整的课程英语介绍、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具有较为完善的课程英语教学资料。
4.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研究与实践
建设要求:申请人应积极探索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模式与规律,并须在申请时明确将要取得的研究生创新成果类型。考核时应达到以下要求:其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建设期内,以第一作者身份且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投稿并发表(含录用)SCI、SSCI、A&HCI或EI论文一篇,或授权1项国家发明专利,其指导经验具有全院推广价值。
二、申报、审批程序
1. 各项目负责人提出立项申请,填写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要求研究目标明确,预期目标成果具体。
2. 各系(所)应充分调研、认真组织,做好审核、初评工作,对内容相近的研究项目进行整合,统一推荐申报,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3. 项目审批由学院组织教授委员会及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后,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及资助经费。
4. 通过评审后,学院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管理
1. 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拟设5-6项,每项资助1万元。
2. 学院鼓励在教育类核心期刊发表教学论文,一旦发表该项目可评为优秀,学院将优先滚动支持,并另行补偿工作量及单独奖励。
3. 项目立项后半年内由学院组织一次中期检查,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中期检查表,以了解建设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和处理。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停止资助。
4. 项目建设期满后,各项目主持人应及时向学院申请验收,学院将组织专家根据合同书对各项目的建设内容、指标、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验收,填写验收意见书。
申请验收时各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中期检查表、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表。总结报告中应对项目的意义、研究工作过程、所取得的成果及其特点、经费使用、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并提供必要的附录材料。
5. 项目建设所购设备、资料、软件等和项目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归学院所有,并在全院范围资源共享。
6. 如果项目因故更换项目负责人、不能按期完成或变动建设内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学办公室申请,学院同意批准后报学院教授委员会备案。
7. 经费管理
各项目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建设内容和经费预算方案进行。经费使用范围:①教改调研差旅费(一般不超过总经费的30%);②资料购置费、教学媒体建设费(含挂图、模型、录像片等)、软件、小型硬件(不超过800元)购置费、小型模具、小型实验设备研制和购置费等;③资料打印、复印、印刷费、与项目有关的教学研究论文版面费等。
计算机等设备购置费、教材出版费等不能从本经费中开支。
项目经费在使用中不得超支,申请报销要提供有关实物清单。书籍和成套资料应在学院资料室登记造册、验收;设备应在实验室登记造册、验收,软件工具必须写明名称、版本,经学院验收后方可报销。
报销办法:报销单据由课题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经学院行政院长审批、签字后报销。
四、注意事项
1. 选题具有创新性,与当前国家教改形势和学校创新人才培养热点结合紧密的项目可优先申报。以往立项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立项。
2. 已承担过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而没有结题的本次不得申报;承担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但是申请延期并在延期时间内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自结题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
3. 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务必按期完成,并及时报销相关费用。
4. 为便于评审,请项目申请人分别提交一份实名版申报书和一份匿名版申报书。在匿名版申报书中应隐去项目申请人姓名、单位等信息。
5.凡获得学院立项资助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校级及以上研究生教改项目;研究成果优先推荐申报校级及以上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6.申报结果在职称评聘时,将作为参考依据。
五、申报时间
请各系(所)认真研究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有关问题,组织好本单位教师申报,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推荐的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交至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工作办公室(学院A217)。联系电话:83590619。
附件一:研究生教改项目申请书-2017.docx
附件二:研究生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2017终.docx
必威
2017年1月18日